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

為何在DHX日本與台灣穩站「通信販賣」化粧品的NO.1地位之分析

DHC是日本的一個化妝品品牌,它進入中國市場的時間相比要比其他歐美品牌要晚很多,而對於化妝品網路行銷而言,想在一個新市場當中搶得一席之地,即使大量的網路行銷投入,也未必完全可以實現目標。相比DHC的網路行銷策略,應該說他們很懂市場。
日本DHC化粧品事業部成立於1983年,除了一般保養品及彩粧之外,還包含男性、嬰幼兒保養及美體、美髮用品等,DHC擁有獨立的研究開發室,以優選的天然素材,不斷創新研發符合人體肌膚需求的高品質商品,領先推出許多帶動市場潮流的話題商品。DHC化粧品以通信販賣為主要銷售方式,並與便利商品通路密切合作,近年亦積極拓展藥粧店及直營店販賣通路。至2008年1月,日本DHC化粧品會員人數已突破560萬人,遙遙領先其他競爭品牌,獨佔日本通販化粧品市場的龍頭地位。DHC化粧品事業部除了設於日本的總公司外,分公司尚遍及美國、台灣、韓國、香港、中國等地。
DHC於1995年在台成立分公司,歷經5年的審慎籌備,於1999年正式上市,由旅日巨星「歐陽菲菲」做為在台第一位代言人,迅速打響DHC知名度,訂購專線「2766-2000」成為家喻戶曉的電話號碼,首開先例於便利商店陳列品牌專刊以及免費贈送試用包的獨特方式,更引發行銷風潮。其後台灣DHC陸續邀請知性女星「吳倩蓮」、韓國第一美女「金喜善」,以及韓國人氣男星「池珍熙」、甜心主播「侯佩岑」、亞洲天王「RAIN」、野蠻王妃「尹恩惠」出任代言人,每次代言廣告與活動都在國內引起極大的迴響。
DHC於成立之初以「通信販賣」作為主要銷售通路,「通信販賣」意指透過通訊工具,如電話、網路、傳真、刊物之間所進行的信息傳達、互動與販賣服務。不同於傳統認知的「郵購」,幾乎等於單向冷漠的溝通、壟長的等待及虛實不清的商品,DHC領先帶出的全新服務方式「通信販賣」,以提供詳實的商品訊息和頻繁的會員意見交換、完整的銷售及服務,成為符合現代需求的一種全新的購物方式。不受時空限制,不需面對人、物環境無形壓力的「通信販賣」,在自主意識抬頭、時間支配困難的現代生活中提供了一種更自在的選擇,DHC因為能夠切中此一需求而快速發展。「通信販賣」的引進在台灣引起一陣跟風,但DHC以組織完備而嚴密的銷售及服務流程,尊重客戶選擇、保障客戶權益的企業理念,無可取代的商品魅力和研發能力,在日本與台灣穩站「通信販賣」化粧品的NO.1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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